关于评选表彰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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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
通 知
淮工工发〔2015〕11号
各工会分会:
两年来,各分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各部门的特点,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工会活动,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为学校建设发展作贡献,根据2015年工作计划,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关心学校与学院建设和发展,以工会工作为平台,坚持服务于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2.遵守师德规范,在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广大教职工办事,受教职工拥护;
4.热心工会工作,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支持和参与工会各种活动,并能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和名额
1.评选工作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认真进行评选推荐;
2.各分会推荐1名候选人,会员在100人以上的分会可以推荐2名,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审批。
三、评选时间
各分会推荐候选人的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止。各基层工会按要求填写推荐审批表,于12月25日前将电子版表格、纸质表格分别发送和报送校工会,逾期不报视弃权处理。
附件:淮海工学院2014—2015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审批表
淮海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2日
附件
淮海工学院2014—2015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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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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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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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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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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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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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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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意见 |
校工会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度 20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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