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大事。提案内容符合提大事、议大事原则,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学校中心工作、大学创建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建议具体。提案具有准确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并且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切合实际,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效果明显。提案提出的建议具有现实性或前瞻性,对学校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推动作用,确实解决了教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
4.行文规范。提案撰写符合规范要求,一事一案,中心突出,有理有据,内容完整,文字简明准确,书写工整,提案表中案由和建议分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