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江苏海洋大学书画研究会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本研究会是江苏海洋大学教职工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院师生,促进本院的书画水平,传统文化教育,在高校及社会交流中为学校和社会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研究会接受江苏海洋大学工会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业务范围:
1:开展书画理论研究,知识宣传,及创作活动
2:加强与兄弟学校的书画交流,归纳先进知识营养,以提高学校传统文化品位。
3:加强与社会书画界的联系,以扩大学校的正面影响。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类别均为个人。
第七条:会员资格和入会程序:
1:拥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会研究同意吸纳
3:服从本会的活动安排和管理,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4:本会收取一定的会费
第四章:研究会机构
第八条:1,研究会设会长一人,视工作需要设名誉会长两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两人,理事若干人。
2,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在专业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和较大影响;具有为职工服务的热情和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
3,研究会暂由远书画协会组织领导,待会员达到一定规模后再重新选举产生新的领导层。
第五章:其他
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研究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