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苏委教〔2019〕11号)和《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海大委[2020]5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学校综合考核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教代会组织领导
二级教代会工作必须在分工会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成立二级教代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及党政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二级教代会主要议题
听取讨论本单位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分工会工作报告,对本单位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评议,审议本单位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说明
1.召开二级教代会是全校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2.各单位按照《江苏海洋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按期召开二级教代会,规范教代会工作程序,提升教代会质量。
3.校工会将根据各二级单位召开教代会报送的有关材料和实际情况,对各单位二级教代会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对二级单位教代会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各单位按照《江苏海洋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考核评估指标》(附件1)准备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二级教代会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级教代会的届次顺延,新成立学院的会议名称为“江苏海洋大学XXX(单位名称)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人数在80人以下的为教职工大会)。
2.各单位在召开二级教代会前请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提前告知校工会,填报电子表格《江苏海洋大学召开二级教代会信息统计表》(附件2)。
3.会后请各分工会及时报送《江苏海洋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情况自查表》(附件3)(纸质稿需加盖党组织公章),以及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电子稿。材料报送地点:兴海楼325,联系电话:85895056。
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考核评估指标
2. 江苏海洋大学召开二级教代会信息统计表
3. 江苏海洋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情况自查表
江苏海洋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