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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大工〔2021〕9号(江苏海洋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教职工“健康驿站”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
2021-10-20 16:04  

各分工会:

《江苏海洋大学教职工“健康驿站”建设工作制度》已经校工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江苏海洋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1019


江苏海洋大学教职工“健康驿站”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身心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依据《关于全省教科系统工会加强教职工身心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学校以推进“健康驿站”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教职工身心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培育教职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培养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三条 成立组织机构:将教职工“健康驿站”纳入学校职工之家整体建设之中,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协调,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教职工身心健康服务工作。

第四条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机制,应对和预防教职工生理、心理危机。与心理中心、体育学院、保卫处以及校外社会服务机构合作,保障教职工身心健康。

第五条 提供活动阵地:根据现有条件,整合职工之家现有资源,科学设置咨询室、辅导室、训练室等并配备必要的器材设施。

第六条 建立工作队伍:建立一支以身心健康咨询辅导专家为指导、各分工会主席和委员为骨干的工作队伍。定期组织参加培训、讲座、交流研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七条 开展健康服务:根据教职工身心健康需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服务和心理疏导,帮助教职工解决思想情绪和身心健康方面的问题。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八条 加强组织领导: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分管校领导牵头负责,制定目标规划和推进措施,完善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第九条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学校支持,设立教职工健康驿站建设专项经费,配备相关的器材设备,为健康驿站提供后勤保障。

第十条 注重宣传引导:认真总结教职工身心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宣传,不断推进教职工健康驿站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江海大工〔2021〕9号(江苏海洋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教职工“健康驿站”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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