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各代表团:
我校将在近期召开七届四次教代会,根据召开教代会有关程序和规定,为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提案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范围
教代会提案的提出和办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质量、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促进学校的稳定与发展,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服务。重点在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进高质发展方面提出提案。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
(一)有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学校和各二级单位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学校内部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工资分配、人事制度、生活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建设以及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提升科技竞争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涉及本校教职工民生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格式
(一)提案由教代会正式代表1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
(二)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须一事一案。提案必须包括:
1.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题目;
2.案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建议或措施,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三、提案要求
(一)教代会代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起草提案前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切实保证提案质量。具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提案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观点清晰,内容翔实,一事一案,有理有据,具体可行。
3.符合学校实际且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4.符合规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案,不予立案;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4.没有经过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5.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
6.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问题;
7.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8.其他不宜作为提案的。
四、提案的递交与办理
1.请提案人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见附件),经所在代表团团长审阅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递交。
2.集中征集提案的递交时间: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3月2日止。电子稿在3月2日前发送至工会王建密办公信箱,纸质稿可以在召开教代会时报送。
3.提案办理:教代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提案内容,分类归口办理。
4.为鼓励教代会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优秀提案”并予以表彰。
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征集和督办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代表团、各位代表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
附件:江苏海洋大学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
工 会
2022年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