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二级“教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二级“教工之家”建设水平,努力把基层分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家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工会法》,依法规范工会的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形成和建立激励机制,把二级“教工之家”真正建设成教职工的温馨之家、学习之家、有为之家,为把我校建成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建家标准与等级
(一)建家标准
从工会自身建设,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工作职能,以及会员对工会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建设和考评,具体建设考评指标内容详见《江苏海洋大学二级“教工之家”建设考评标准》(见附件1)。
(二)建家等级
按照逐步推进原则,我校二级“教工之家”分为合格、优秀、模范“教工之家”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合格教工之家”——考评在70分以上,会员评家满意度在70%以上,可申报“江苏海洋大学合格教工之家”。
2.“优秀教工之家”—— 考评在85分以上,会员评家满意度在85%以上,可申报“江苏海洋大学优秀教工之家”。
3.“模范教工之家”——考评在95分以上,会员评家满意度在95%以上,可申报“江苏海洋大学模范教工之家”。
三、申报与考评程序
申报考评工作按照分工会自评申报和学校组织考评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
申报各级“教工之家”的分工会,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自查自评:
1.对近年来建家工作进行总结(2000字左右),重点总结工作思路、举措、特色及成效和获奖情况等。
2.在总结的基础上,根据《江苏海洋大学二级“教工之家”建设考评标准》自查自评,完成自评分,填写《江苏海洋大学二级“教工之家”等级申请表》(见附件2)。
3.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填写测评结果备查。
4.各分工会应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并听取本单位党政意见后进行申报。每年申报时间在11月份,要求逐级申报,获得现有等级一年以上的,可以视条件申报上一等级,方法步骤与初次申报相同。
(二)考评验收
校工会每年12月份组织对各申报单位创建“教工之家”进行考评验收,按以下步骤进行:
1.听取申报单位的自评情况汇报。
2.现场检查考察场地、设施,查阅工会工作记录和相关材料。
3.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职工的反映,并听取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评价。
4.根据考评整体情况,对照建家标准进行评审,最终结果经公示后公布。
四、表彰与奖励
二级“教工之家”建设是学校工会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衡量分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各分会应充分认识二级“教工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要把“建家升级”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为鼓励和推进二级建家工作,学校工会对被评为“合格教工之家”“优秀教工之家”“模范教工之家”的单位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0 元、3000 元,校级“模范教工之家”将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工会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