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两年来,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方式方法,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推动学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总结经验,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积极性,根据2019年工会工作计划,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维护学校发展稳定大局,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2.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专长;
4.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表现优良。
二、评选办法和名额
1.评选工作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认真进行评选推荐;
2.各分工会推荐1名候选人,会员在100人以上的分工会可以推荐2名,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审批;
3.被评为优秀协会(社团)的或承办学校工会大型活动的分工会,可以各推荐1名候选人,不占分工会名额。
三、评选时间
推荐候选人的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止。各基层工会按要求填写推荐审批表,于11月27日前将电子版表格、纸质表格分别发送和报送校工会,逾期不报视弃权处理。
联系人:魏玮,电话:85895058(6058)。
附件:江苏海洋大学2018-2019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审批表
江苏海洋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